山河智能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多项重要规定及运作机制

 141    |      2025-08-25 19:59

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5年9月修订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股东和股东会、董事和董事会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山河智能经湖南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长沙山河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并于2006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461.7264万元,经营范围广泛,涵盖特种设备设计、制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许可项目,以及机械设备研发、销售等一般项目。

在股份方面,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7,461.7264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公司对股份增减和回购也有明确规定,如增加资本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收购本公司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及相应程序要求。同时,公司对股份转让也有诸多限制,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也有相应的股份转让限制。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的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都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如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等要求;通知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和董事会方面,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行使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等多项职权。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还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如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以及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方面,公司依照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可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分红为主,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业务活动等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此外,公司章程还对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修改章程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公司的通知可通过专人送出、邮件方式、公告等形式发出;公司合并、分立等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司修改章程需在特定情形下进行,并按规定报主管机关审批和办理变更登记。

山河智能此次修订的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运作机制,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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